《十一》





一切情景宛如倒帶一般。
小石子微微震動,慢慢地飄了起來,回到另一塊大石子的裂縫之中,大石子再飄回斷柱的缺口,撐起粉碎的樓房。
不僅這裡如此,那裡也是如此。
斷折的草木發出新芽,焦黑的土牆褪去髒污,器具平順光滑了,柏油路如水般凝聚。
一切的一切,都恢復了原狀。

至於魔獸,牠們集體在街頭、屋頂、公園裡嘔吐,吐出曾經吃下的所有東西,吐完就被黑洞給帶走。沒有一個能夠抵抗,沒有一個能夠逃脫。
於是世界安靜了,聽不見哭嚎,聽不見咆嘯,聽不見任何嘈雜的聲線。只有一種頻率,輕輕地起伏,那便是大家沉睡時的呼吸。

是的,所有人都深深地睡著,有人躺在馬路上,有人掛在大樹上,有人與情人擁抱,有人與家人緊緊牽手,有人甚至睡在崗哨上。
──大家都睡得太香了,沒有人敢出聲打擾。

最後,是日出溫柔地喚醒了大家。

§

「哈,千蕙妳看,政府把那天訂為『遺忘紀念日』,讓大家可以放假欸。」王大翹著二郎腿坐在沙發上,邊吃水果邊看電視。
千蕙正與父母通電話,沒有回應,待掛上電話後,才看向那一連串的專題新聞報導:「不過遺忘也好。要是記得的話,那就天下大亂了。」

「嘛係啦。」王大咬了一口水梨,「爸媽在跟妳說什麼?」
「哦,他們呀,只是好奇怎麼會平白無故多了一套高爾夫球杆,還有一系列的手工名牌包,驚訝得不得了呢。」千蕙偷偷笑了。
「但是再怎麼驚訝也不會比這些阿兵哥驚訝吧!」

新聞一切換,正好播到國際援軍一覺醒來發現自己人在異鄉的事情。王大實在是津津樂道:「妳看他們的表情,哈哈哈!」

這時小梅拿著作文簿,一臉氣餒地從房間裡走了出來。
「小梅,妳怎麼啦?」
「老師出了作文題目,要我們寫『遺忘紀念日』可能發生的事情,我就把事實都寫上去了,但老師卻說我這是小說,太天馬行空。」
於是千蕙笑了,摸摸她的頭:「沒關係,爸爸媽媽知道是真的就好啦。」
「哈,這個就叫做人生如戲,戲如人生啦。」這時王大看了看時鐘,「好啦,爸爸要去找阿寬叔叔了。」
「又要去打電動嗎?」
「對啊!」王大嘖嘖有聲:「妳們都不知道,那些電動曾經救了我好幾命。」
但小梅只是偏過頭對千蕙說道:「男生都好無聊哦,只喜歡打打殺殺。」
「對啊。」
「喂……」

在與千蕙及小梅kiss-bye之後,王大拎著鑰匙走向小貨車,最慶幸也最可惜的是,它也完好如初了。
「如果能留著那顆引擎該有多好啊。」王大吹著口哨,輕輕旋轉方向盤上路。

不過說歸說,他倒是再也不想狂飆暴衝了。

畢竟慢慢開車,才能欣賞沿途風景。
慢慢開車,才能跟副駕駛座的人聊天。
慢慢開車,才能好好享受開車這件事。

王大望向湛藍的天空,白雲悠悠。

天氣很好呢,他想。





<全文完>




作者後記:

這是我2005年完成的作品,也是我寫作生涯以來第一次完成的長篇,迄今已經四年了,我正好調整心態,要邁入下一個寫作的新階段,所以將這個故事重新翻修,對我來說具有莫大意義。

我一直覺得,這是一個很奇妙的故事。明明內容有很多殘忍的地方,但在我的心中,他就是一個童話故事而已。比起情節,我反而更喜歡王大這個傢伙,還有他與千蕙、小梅的互動,大概因為我是鄉下孩子吧,所以草根性人物更深得我心。

這次的翻修,我細究了不少原版過於粗糙的地方,比如人物心思轉折,或是角色設定,甚至前後邏輯。但我最滿意的部分,莫過於對「平凡」的描寫與嚮往了。在原 版中,雖然文字生澀幼稚,「平凡」的韻味卻相當自然,如今四年過去了,我已經變成一個總試圖要衝撞什麼的人。所以坦白說,在寫這篇故事的時候,我最擔心把 那股「平凡」給寫不見了。

幸好,王大實在是太強悍了,只要他一出場,舉手投足都渾然天成。我想,我的心靈也很傾心王大吧,講話不是那麼文雅,凶悍中帶一點可愛,單純善良的價值觀,擁有相親相愛的家人與朋友,永遠為自己的青春留一點夢。

最後,謝謝你閱讀了這篇故事,我是上帝耶和華,我是魔鬼撒旦,我是呂警官,我是阿寬,我是小梅,我是千蕙,我是王大,我是白色七號。

希望你和我一樣,在狂想之後細細品嚐一種簡單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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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hite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