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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天晚上去了一場很特別的街頭晚會,這是由朱 學恒號召並自掏腰包舉辦
的活動,活動旨在請社會大眾聽聽「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」的聲音。

是的,日前吵得沸沸揚揚的死刑議題,正是促成這場活動誕生的契機。

綜觀所有報導與認知,那些握有實權、高高在上的官員、學者、知識份子,
為「死刑犯」發聲時悲天憫人,以世界潮流作為口號,以人權作為支援理
論的後盾,將議題上升到哲思層面,在冷氣房的辦公桌上優雅討論。這不
禁讓我想到曾經聽過的一句話:

有一個人死了,是一樁悲劇;有一百萬個人死了,只是一個數據。

看見他們的發言,忽略了犯罪所帶來的悲痛,只著眼在沒有溫度的「理論」
本身,更荒謬的是這些人站在社會的制高點(一個安全且不須為任何人痛
苦牽掛的地方),擁有足夠的財力、權力,發聲舉足輕重,這樣的一群人,
這樣一群置身事外的人,將可以做出一個決定;反而那些真正水深火熱的
人們,卻只能接受這樣的安排,然後一輩子活在沒有終點的折磨中。

這時,總會有「聖人」說:放下。放下?這份痛苦並不是他們自己攬上來
的,現在又要求他們放下,他們到底做錯了什麼,需要在整樁事件中扮演
那麼多角色,而不能充滿本來就會有的悲傷與憤怒?

錯了,本末倒置了,這股「世界潮流」在懲罰的對象完全錯了。

那些被定讞須永世隔絕的罪犯,才是我們應該撻伐的;那些心力交瘁的受
害者與受害者家屬,才是我們應該傾聽、撫慰、同理心了解的。

今天這場晚會,就是在做這樣的一件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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早就知道這場晚會是令人傷心難過的,我仍然到場了,因為遠比我們這些人痛
苦過百萬倍的受害者家屬都出席了,他們已經被這橫禍折磨了無數夜晚,他們
已經疲於奔走法院不知多少次,他們已經壓抑了不知多少椎心之痛企圖理性陳
述,每一次,每一次,他們都要再想起那個曾經在身邊的人,如今已經不在了,
被強迫離開的過程是那麼凶殘,留下恐怖的斷簡殘章。

我沒有經歷過類似的事,但是將心比心,總能揣摩到他們的痛苦(當然,也僅
僅只有千萬分之一)。如果我親愛的家人朋友被狠狠帶走了,我一定會發狂、
像顆使用憤怒充飽的氣球爆炸、日日夜夜癱軟在悲痛之中,我不能接受,卻必
須得接受,我會充滿恨,我會恨到每一根頭髮冒出頭皮時都刺出血來。傾訴?
為什麼我要浪費時間,我會將這時間用來規劃如何向兇手復仇。出庭?我為什
麼要站在兇手面前,卻只能看著法律將他越推越遠。

可是今天出席的受害者家屬遠比我想像得溫和多了,他們堅毅地生活著,面對
群眾,理性發聲,過程中當然激動流淚,甚至一度中斷,但最後仍堅持表達出
來。

在他們的侃侃而談中,那些不幸喪生的天使是我理想的朋友類型,也充滿對這
個社會做出貢獻的無限可能性,他們不是那麼特別,就跟我現在生活週遭中會
交集的人們沒什麼兩樣,他們真的不遙遠,可是他們也真的很遙遠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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晚會過程中,我們給予掌聲,我們複誦天使們的名字,我們認識他們,記住他
們,也安慰天使們遺留下來的痛苦的家人。可是我馬上就體認到一個事實,短
短一場晚會,根本就是不夠的,這個社會已經虧欠受害者與受害者家屬太久太
久,他們至今還沒能恢復正常的生活,還活在悲痛憤恨之中,如果社會機制是
完善的,他們今天也許不會這麼充滿憤怒,甚至他們今天根本不用出席這場晚
會。

今天晚上最令我震撼的一幕,是何海新老師在台上敘述女兒生前的上進與善良,
直到後來遇害的過程細節,因為時程的關係,無法讓他再多說憤恨與不滿,但
沒有人忍心請他下台的,不得已之下,為了後面還有人要上台,只好委婉地將
麥克風音量逐漸轉小,直至無聲,屢絲白髮的何老師察覺到了,依然把握在台
上的最後一絲時間持續講述,甚至了台下仍高聲疾呼,試想,那是累積多久的
痛?儘管已經在各大媒體、各大節目中說過無數次,今天依舊不足以他完全表
達出來。

所以我說,今天這樣短短一場晚會是遠遠不夠的。可是這並不是代表,這樣的
晚會要多加舉行,相反地,治水要往源頭去,正如朱學恒最後所提出來的法制
改進建議,我們要督促我們選出來的民意代表、政府總統,讓受害者與受害者
家屬能從不幸發生的瞬間開始就受到確實的保護,凡事以體貼他們的角度來作
為出發點,不要再有白目官員毫無任何配套措施、打著人權口號,還能在報章
媒體上搏盡版面,不要再有不肖記者闖入生活、將他們的眼淚換成冷冰冰的收
視率,不要再有無知民眾,總是抱著偏見與好奇的心態去挖他們傷口;讓他們
可以恢復正常的生活,盡量保有平靜的心。

當然最重要的是,該執行的法律、該實踐的正義,通通逐一兌現。這個過程中
勢必會有很多阻撓,甚至有些還會反撲,如果你/妳擔心這些未知的壓力而不
敢實行發聲,那麼我再說一件真實的小事。在晚會的最後,有一個點燭火為往
生者祈福默哀的活動,每個人都拿了一個小蠟燭,我也不例外;可是凱達格蘭
大道上風很大,一不小心火就會熄滅了,所以默哀的時候,我將燭火捧在手心
中,另一手小心翼翼的包覆。但即使是再微小的火苗都是炙熱的,很快地,我
的掌心已經感覺有些刺燙,又怕放開了火會熄滅,天使們看不見我點的燈;因
此我撐下去了,默哀足足三分鐘,短暫,卻顯得漫長。但直到最後一刻,我的
火焰都沒有消失,就跟我的信念一樣。

這就是我想說的,要保護一個信念,總要付出一點代價。

今天已經有這麼多受害者及受害者家屬陷入慘痛之中,他們用他們的痛苦告訴
我們,社會法規制度遠遠不夠完善,我只是為他們守住一盞燭火,算得上什麼
呢?接下來我們還要做得更多,用自己所及的能力,讓火焰繼續燃燒下去,讓
它們能在寒風中跳動閃爍,讓他們能飽含溫暖。晚會可以不只是一場晚會,信
念可以不只是一個信念,這是我的火,請接下去吧,從這裡爬起來,也許很困
難,但這件事情永遠值得我們去實踐。

永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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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white0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